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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hursday, April 29, 2010

二代健保/健保局、醫院 健保費見解不同 | 醫藥新聞 | 健康醫藥

二代健保/健保局、醫院 健保費見解不同 | 醫藥新聞 | 健康醫藥

二代健保/健保局、醫院 健保費見解不同

長庚醫院遭指控A醫師逾十億健保費,健保局長鄭守夏昨天強調,大醫院醫師須接受醫院指揮與監督,且該院醫師也都參加勞保,明 顯是僱傭關係,醫師當然得以第一類受雇者身分納保。

若依健保局的認定,長庚醫院恐需退還逾十億元的健保費給醫師,且加兩倍的罰款,高達卅餘億。由於此事已十餘年,如何退款是一大問題。

對此,長庚醫院表示,該院的「醫師費制度」已施行三十三年,當時已向財政部國稅局核備,符合財政部的「駐診拆帳」關係。因此長庚醫院主治醫師與院方簽訂的 是「駐診合約」,而非「僱傭契約」,也就是繳稅時,是計算「執行業務所得」,不是僱傭關係的「薪資所得」,因此主治醫師沒有獎金、補助;當然也就得繳交全 額健保費。長庚毋須依雇主身分退還六成保費。

不過鄭守夏強調,這件事是長庚醫院與所屬醫師間的拆帳糾紛,但健保局向長庚該收的健保費「不會多一毛,也不會少一毛」。長庚若不服健保局的認定,可提行政 救濟。

【2010/04/30 聯合報】


所以呢? 楊志良,一副偽善的嘴臉,彷彿為了救健保不顧毀謗。

結果呢?只敢拿小老百姓開刀拼命漲健保費,碰上大企業如長庚醫院,馬的,縮頭烏龜一個,拼命為他們解脫。

楊志良,我唾棄你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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